经济特区和特别行政区的区别
经济特区与特别行政区的最大区别是社会制度不同。
具体的区别
经济特区在大陆范围内,实行社会主义制度;特别行政区实行不同于祖国内地的政治和经济制度。
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大陆主体部分坚持实行社会主义制度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;在这一前提下,为解决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,根据宪法的规定建立特别行政区,在一个相当的时期内,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,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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