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居住登记申请表填表说明
1, 本表格可一次性填报居住在同一房屋内最多3名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。房屋地址应填写完整,房屋编码可在网上查询或向居住登记受理点工作人员咨询。
2,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入住信息时,除在深户主姓名、户主证件号码、与户主关系、紧急联系电话四栏选填外,其余为必填项。
3,申报非深户籍人员搬离信息时,除房屋地址、房屋编码、申报业务类型、入住/搬离时间、姓名、身份证件种类、证件号码为必填项。
4,证件种类为护照、港澳台来往内地通行证、其他的,户籍地址类型及户籍地址栏不需填写。
5,职业栏请选择填写以下代码1国家公务员 2专业技术人员 3职员 4企业管理人员 5工人 6农民 7学生 8现役军人 9自由职业者 10个体经营者 11无业人员 12退(离)休人员 13其他。选择11无业人员的,在服务处所栏填无业。
6,来深事由栏请选择填写以下代码1务工 2务农 3 经商 4服务 5因公出差6借读培训 7治病疗养 8保姆 9投靠亲友 10探亲访友 11旅游观光 12自报来访 13在校学生 14其他。
7,家庭居住的,在深户主为必填项。一个家庭户确定一位在深家庭成员为户主,不论是否在一起居住,都必须填写户主。如本人为户主,勾选本人即可。
8,与户主关系为必填项,户主以长期在深圳居住的为准,不要求与户口簿上一致;如本人为户主,选家庭户户主。
9,申报义务人为单位时,在申报义务人栏盖单位章,具体承办人在承办人栏签名。申报义务人为个人时,在申报义务人栏签名即可。









